評選準則
- 1. 自願與積極性
- 自發性為每年履行社會責任的項目訂下目標,並採取多元化方式實行。又積極成立小組協助推行項目,並參與及聯同其他組織或機構一同履行目標,擴大成效。
建議提供:
- 公司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目標及貢獻。
- 相關的人員或委員會負責組織企業社會責任的有關活動。
- 2. 樂於捐助社會
- 適時捐款或贊助物資予社會服務組織舉辦活動。例如:成立企業基金、案照年度預算訂立捐款標準、舉辦義賣活動。
建議提供:
- 過去12個月所捐獻的稅前純益的百分比 (包括現金捐款、非現金的服務及商品捐贈)。
- 已成立的企業基金之背景、成績及效果。
- 活動資料。
- 3. 關注社會需要
- 因應社會需要而改善公司制度,將公司資源妥善分配,營造積極的環境,鼓勵員工一同參與。例:訂立環保規條、聘用弱勢社群、扶貧、教育、轉贈公司多餘物資予有需要團體等。
建議提供:
- 公司最關注的社會需要,回應及相關行動。
- 活動資料。
- 4. 關心員工及其家庭
- 為僱員提供靈活的工作環境,瞭解不同性別員工的需要,促進員工發展及提升對公司的歸屬感。例:對員工的表現作適當的獎勵、開辦培訓課程或興趣活動、適時舉辦公司集體活動,並邀請員工家庭參與等。
建議提供:
- 5. 鼓勵義務工作
- 訂立目標及貢獻,締造機會讓員工自願參與義務工作,包括服務長者、兒童、傷殘人士等,並鼓勵他們與公司一同履行,有助提升員工士氣,發揮團隊精神。例:成立公司義工隊、設義工時間表、為義工服務撥出資源、提供義工訓練、訂立年度服務目標等。
建議提供:
- 現時訂立的目標及過去12個月內舉辦的義工服務的貢獻。
- 為參與義工服務的僱員提供的金錢或時間支援。
- 公司成立的義工隊資料。
- 專為獎勵員工而設的計劃。
- 活動資料。
- 6. 建立合作伙伴
- 選擇與公司服務範圍或理念相近的社會服務組織合作,能更善用社區資源廣泛推廣關心社會項目,有效表達公司的價值及增加公司的競爭力。
建議提供:
- 過去曾透過其他組織履行的關心社會項目。
- 活動資料。
- 7. 分享知識及技術
- 將公司的營商觀點及專業知識傳授予社會服務界,協助它們運作得更有效率及成效。例:派出公司職員協助組織策劃及拓展資源、支持員工義務擔任諮詢或管治委員會、借調適當人手協助持定工作等。
建議提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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