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屆「盛世大中華企業品牌年獎」

Prime Awards for the Best Brand Enterprise
in Greater China 2009

評審方法

參加者均需要填寫一份包括6項評審準則的表格,提供有關企業商業策略及市場 活動的資料,供評選委員會作為評審及參考之用,總評分包括專業評委會60%; 編輯委員會20%及網上投票20%。

評審準則

A. 商譽

品牌或企業對WTO及CEPA的參與及商機、在大中華區內的影響力及公眾認知度,包括其歷史、產品銷售量、市場佔有率及顧客忠誠度。

B. 業績及成就

企業及品牌在銷售增長率、業績、營銷推廣、宣傳及市場拓展方面的優異表現等。

C. 特色

品牌及產品與眾不同的特點,較其他同類型產品特別優勝之處、對行業的貢獻及影響等。

D. 品質

包括產品及售後服務的質量水平和穩定性等,例如產品在品質檢定、生產及發展所達的國際或行業標準,公司是否遵循或已取得質量管理系統認證 (如BS、UL、ISO9000)。

E. 形象包裝及社會責任

產品的外觀形象,包裝獨特性、實用性及新穎性;公司形象,如履行的社會責任或對社會事務的參與及貢獻。

F. 創新意念

有關企業之創新能力,企業在研究開發方面的投入,包括科研技術人員配置、生產設備及科技配置等。

評審委員會

張成雄先生, BBS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
郭志成先生CEPA商機發展聯合會主席
李秀恒先生香港經貿商會會長
周家賢博士香港品質管理協會主席
李榕博士深圳市質量協會會長
陳旭球博士香港六式碼學會主席
陳山河先生香港中小企業總會主席
甘水容博士香港中小企業促進協會主席
劉健華先生香港中小型企業商會會長
李仕權博士香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院長
徐杼顓博士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金融商業學院課程主任
劉丁己博士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

下載提名及報名表格

主辦單位

如有垂詢,或對此活動內容有任何建議,請致電852-2516 6677或電郵至marketing@primecomhk.com與盛世傳播有限公司市場部聯絡。